一、職責調整
增加能源統計、服務業統計和社會發展統計方面有關職責。
二、主要職責
?。ㄒ唬└鶕吨腥A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國家統計局、自治區統計局及防城港市統計局制定的統計規章,擬定全市統計改革、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以及統計調查計劃;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施,依法進行統計管理登記。
?。ǘ┙⒔∪沂袊窠洕怂泱w系和統計指標體系;根據國家基本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擬定全市地方統計調查方案;實施國民經濟主要統計指標質量評估;組織管理全市統計調查項目,審批各鄉鎮、各部門及社會團體、中介組織等統計調查計劃和調查方案,管理涉外社會調查活動。
?。ㄈ┙M織實施重大國情國力普查,統一組織各鄉鎮、各部門經濟調查、搜集、匯總、整理全市的基本統計資料;以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咨詢建議。
?。ㄋ模┙y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ㄎ澹┙⒔∪凸芾砣械慕y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體系;制定各鄉鎮、各部門統計數據庫網絡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
?。﹨f助各鎮開展統計工作,協調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資格和職務評聘工作及統計干部教育培訓工作。
?。ㄆ撸┏修k市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